Sunday, March 6, 2011

争执

05.03.2011(星期日)
这天早上我去听Engine,本来我男人答应了要载我去。怎么知道他大哥把车驾走,电话也不接。所以他没有办法载我,我也必须要麻烦到我爸爸妈妈。
我有点生气他,在每个人火气大的时候,都会乱说话的。我在Facebook和Twitter都写了“没那么简单”的歌词“相爱没有那么容易 每个人有他的脾气”
其实每段爱情都是这样,就算你们多甜蜜都好,总是会有意外发生让你们产生误会而争吵。也因为每个人的脾气不同,所以一定会有不一样的争吵。
他也因为弄我生气所以答应我明天会陪我去逛街。
在Facebook看到Lena post的这个:“在一起久了,避免不了争执.有些恋人,每天 都吵架,但年复一年, 还在一起,尽管每天吵架,但仍然分不开.有些恋人,从来不吵架, 外人都羨慕他們的甜蜜, 但是却闪电般地分手了.吵架是疯狂地交流,肯留下來争吵的总是爱你的.反而忍耐,渐渐会成為一顆定时炸弹,有一天突然爆炸了,所有感情都会 瞬間摧毀..”
这个就是我早上要说的嘛!直接给她个Like。
所以戴子明,我每天跟你吵是对的!

不说讨厌的他了,来说说我自己。
因为我穿的有领的上衣是白色带点紫色图案,所以我就用我带去做工的紫色大Bag,也因为要穿包鞋,我在鞋橱里挖到了这双蛮漂亮的紫色娃娃鞋,重点是!它是36号Size!根本就是放在那里等我去穿的嘛。





你们看坐我前面的这个男生,一个大男人竟然用豹纹的水壶套!
该死的教官竟然用那么漂亮的电脑!
休息时间去了厕所,趁厕所没人时拍了照。早上匆匆忙忙出门,忘记戴手表。

没有错!这就是我以前常常在学校出现的样子!一脸没化妆的憔悴样,戴上乖乖女的眼镜。只差我没穿上那丑死人的校裙而已!所以,你们还是把我忽略掉,看我美美的Leather case就可以了。
也顺便给你们看看我的Bag,只是它真的蛮漂亮的,可惜我不是紫色爱好者。
也因为听Engine太闷时我就用电话上了我的Blog看有没有人留言给我。
结果就在我的Chat box看到有人留言给我。
留言内容-过路人:你换了link后曾经找你的blog,继续保持更新哦!对了,你可不可以教教可爱的包包投药怎么绑啊?
其实Casey在23.01.2011也有在Twitter说:“Just read @ blog :) 他们的爱情故事很感动!”
说真的,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人在看我的Blog。但是不管有多少个人留意我的Blog,就算只有一个人也好。我还会坚持着我自己的风格,继续写Blog。至少到我老时把网址交给我的子孙们,他们读完我精彩的人生过后应该会说声:“哇,原来婆婆以前那么In的啊” 哈哈哈哈!
好了,言归正传。我要感谢每个留意或喜欢我的Blog的人,我会持续更新,不会让你们失望。如果我太久没有更新,请你们留言骂骂我吧!我不介意的。
对于过路人所说的包包头,我觉得应该是我年三十那天绑的头吧。其实我也只是像绑马尾一样,绑紧一点,在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在中间停下(包的大小要多大粒就在这时决定)把剩下的头发围着你的包包转,用发夹把它定住就可以了。

听完了Engine过后我男人就来载我去紫竹林吃饭。

这是紫竹林的Caunter,很喜欢那里的装修。
我们常在那里喝的Teh C Peng。
我吃的焖面。
我们另外叫的奶油鸡。
他吃的Tomyam虾面。
吃饱后我就回家休息,5点他再来载我回去盖手印。

还是穿紫色!
你们看这个Sherlyn,很大人的在玩电脑!
还坐下来用滑鼠玩=.=
她看到我拍照,就跑过来我旁边也要拍。

他来载我过后,我在车上拍这张照时,他故意转Steering乱摇。
我问他:“你故意的哈?”
他奸诈的笑了笑,我才能够拍得到。
我们在那里等师父到时,就在后面看羊。

也看了这个平静的湖。
这张比较漂亮。
回的时候我们顺便去买Cendol。
很多喉?这些都是我妈妈他们的。
这是我的Special。他很好笑,他说他不喜欢喝Special所以很少喝。我就一直逼他喝,结果一口接一口的跟我抢!
我也买了像虾饼的菜饼。
我有没有告诉过大家我对海鲜敏感?是对虾螃蟹类等等敏感。我在车上告诉他:“我家族里只有我一个人会对海鲜敏感”
他说:“因为你注定要嫁给我啊”
我问他:“为什么?”
他说:“因为如果你不对海鲜敏感你会把我吃穷” 
因为他知道如果我很喜欢吃一样东西,就会很常吃。

06.03.2011(星期日)
昨天他因为弄我生气所以答应我今天会陪我去逛街,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要去Lea Centre鞋店!因为那里有大减价,我要去买高跟鞋!

我拿他送我的豹纹Bag,穿着豹纹鞋♥

我在拍这个鞋时,他又像昨天那样摇来摇去。我很不爽的看了他一眼, 他又像昨天那样他奸诈的笑了笑。
这个豹纹娃娃鞋是我和姐姐在2008去KL时买的,但是我发现我好像是第一次穿?
我们先去了Parkson的Lea Centre看了,那里没有减价,我们就顺便去Famous Amos买了糖果。
上车后我准备要拍这个纸袋的时候他就故意开始摇了,因为他知道我要拍!这种人真的是欠打的哦。
这是我们小时候都很喜欢吃的,现在都找不到包装好吃的了。现在也好像只有Famous Amos有买。100G要价RM4.90,我准准拿到100G哦!我的神手厉害吧。
有没有觉得很熟悉?
这个很好吃哦!
而且拆开来后我才知道原来上面是玫瑰来的!

然后我们去了富丽华,他在下Basement的时候他说:“Eh,我第一次下来eh”
真是乡巴佬!=.=
他知道我喜欢喝Latte,就去小木船买了Lattino Frappuccino冰沙(RM3.80)给我。
他这个麻烦人,因为不耐烦我一直转来转去看鞋,就坐在椅子上等我,我也不管他自己去看鞋。结果他从后面过来拍我肩膀很惊讶的说:“Eh宝珍,做么你会在这边的?跟谁来?”
我很认真的应他:“Eh是咯Tyson,做么你也会在这边的?跟谁来?”
接着再以一脸不屑的应他:“幼稚”

最终我买了这双鞋,我们两个一看到时都说很美。而且是最后第二双了,在试穿能够过后就马上买下了。价钱是RM40++

还钱时看到了这个地方,我就冲过去拍起来。他本来还以为我做么,他一看我拍就知道我拍什么了,就是那个TQ!代表着就是我们两个的英文名合起来的简写♥
过后我陪他去收店,第二次看到他妈妈,很Paiseh的叫了他妈妈!=.=

然后我们和他朋友去药炖肉骨茶吃饭。我们走上去药炖肉骨茶的时候是走书店的楼梯上去,走在后面的他们看到前面的楼梯有药炖肉骨茶的招牌,就叫着我们。我们就骗他们说我们去找书,叫他们先上去,等下我们再过去找他们。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其实书店和药炖肉骨茶店是打通的,我们就先上去坐下,他们一开门我们就说:“Eh,做么你们会在这边的?这么巧的”(原谅我们两个都很幼稚)

这面墙很可爱!
我们只叫一人份的药炖肉骨茶,因为我吃不多。
他喝的是三色布丁,而我喝的是鲜奶凉粉。
而这个咖哩炸云吞,也就是他带我来这里吃的原因。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吃炸云吞,所以答应过我要带我来吃。真的很好吃哦!而且那么多个才RM3.80而已。
吃饱后我们过去MCC,这才是我们出来真正的目的!因为他的Game今晚有打战。
最好笑的是,他的朋友们就一直在叫:“宝贝珍珍宝贝珍珍(他其中一个ID的名)”
我就以非常不屑的语气作弄他们:“你们可以不要一直叫我吗?”
他们全部都很紧张的赶快说:“哪里敢哦”
哈哈哈!